全体同学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、先进班级的示范带动作用,生动展示当代青年将"小我"成长融入"大我"奋斗之中的先进事迹和青春风采,在我校树立学生学习和班级建设榜样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根据《成都大学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办法》《成都大学“十佳先进班集体”评选办法》的规定,现将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21-2022学年“十佳大学生”“十佳先进班集体”候选者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评选依据
参见《成都大学学生手册》中《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(二)评选范围
十佳大学生:全日制专科(大三),本科(大四)学生;
十佳先进班集体: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获得学校“先进班集体”荣誉称号的学生班级。
(三)时间进度
1.个人、班级报名(2月15日-2月17日);
2.学院初审(2月18日-2月19日);
3.学院公开答辩(暂定2月20日-2月21日);
4.学院公示(2月21日-2月23日)。
(四)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学院候选人、候选班级的评审大会工作,利用这个时机,最大限度的彰显学生优秀典型人物和班集体的教育作用。
2.提交材料:
(1)报名个人、班级于2月17日(星期五)中年12:00前,通过邮箱报送报名者《“十佳大学生”“十佳先进班集体”报名信息表》(附件1),及证明材料(十佳大学生:学生成绩单,二等及以上学校奖学金或国家相关奖学金图片或扫描件;十佳先进班集体:“学校先进班集体”荣誉称号相关证明材料);
(2)2月19日中午12:00前将答辩PPT(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)发送至邮箱:erinchenmeiling@163.com。
(3)报名者请加QQ群:706397299。
3.个人、班级在风采展示环节,学院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,作好本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“十佳先进班集体”宣传工作,并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投票。
(五)评审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、比例和办法,充分发扬民主,公正、公平、公开评选;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,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。
2.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,既要严格把关,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,严格审核有关程序和环节,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。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,完善有关措施,保证评选、表彰活动继续深入、持久、健康地开展下去。
3.评审要坚持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采取学院、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,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。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。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者,将取消其资格。
4.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,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,公示期结束后,再有异议者,将不予受理。
(六)监督工作
学院层面: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学生工作办公室(机械楼M311)。
监督邮箱:erinchenmeiling@163.com。
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2月15日